按照自治区质监局深化“三抓手”工作的文件要求,为深化实施“三抓手”,切实提高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2013年以来,南宁市质监局结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一是做好调查摸底。多方面收集资料,摸清应纳入分类监管的获证企业底数为243家,同时根据本地产业实际,在辖区内工业企业中选取造纸品作为非生产许可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二是加强宣传指导。结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和日常巡查、监督检查等工作,对企业进行的面对面宣传,充分认识分类监管的重要意义。
三是从严评价分级。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质量违规情况等动态方式收集的企业相关信息和监管记录,按区局的《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工作规范》,分步对所有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及造纸企业进行了评价,确定了企业的等级类别:AA类企业1家,A类企业30家,B类企业172家,C类企业8家。(另有38家企业因各方面原因停产,未进行分类监管评价。)
四是严格实施分类监管。按照评价结果,该局严格对企业实施了分级分类监管:对AA类企业实施信用监管方式,以激励与帮扶为主,减少日常监管频次,在企业申请名牌产品、质量管理奖励等质量奖励时给予优先推荐;对A类企业实施责任监管方式,减少定期监督检查频次,指导和支持其不断提升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能力,尽早成为AA级企业;对B类企业实施常态监管方式,获证企业按证后监管规定的次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按正常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产品抽样检验;对C级企业实施加严监管方式,建立惩戒与淘汰机制,列入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及时指出和纠正企业的不良行为,帮助和监督其尽快整改。
该局通过有的放矢的差异化、动态监管方式,切实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促进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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