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和解决人口老龄化矛盾,破解我区农村养老难题,保障农村老人安度晚年,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9月24日,自治区部署全面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计划今年全区实施1293个农村幸福院项目。
农村幸福院,是指由村民委员会主办和管理,立足于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农村社区通过整合现有的五保村、老年协会、闲置的校舍、厂房仓库、村委会办公场所等设施,设置老人厨房、饭堂、活动室、休息室、图书阅览室和健身康复室等,逐步建成农村幸福院,以满足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农村中的高龄独居、空巢、五保、优抚、特困老人生活照料、餐饮服务、文化娱乐、情感交流、精神慰藉等基本需求,帮助他们在农村社区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幸福院建设资金筹措采取“集体筹一点、个人掏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每个项目3万元的基础上,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每个项目补助3万元。项目实施优先考虑当地经济条件较好、留守老人较多、照料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有场所设施基础,当地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有积极性的建制村或自然村。幸福院主要以老年人互帮互助为主,配备少量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同时积极发动党团员、爱心人士、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日常服务。
据悉,我区农村幸福院建设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做法,从今年8月起已选择在贺州、钦州、玉林3市各选定10个条件较好、有群众基础和意愿的村为试点。在取得经验后,在全区推广和实施。我区农村幸福院建设从2013年开始,到2015年,暂定3年,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全区30%的农村社区建有农村幸福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