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汛期以来,广西屡次出现大雨和暴雨天气,特别是受“尤特”等台风影响,部分市县耕地遭到破坏。为加快水毁耕地整治,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决定开展全区水毁耕地恢复整治工作,并从自治区留存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补助经费用于该项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全部复垦工作任务,确保明年春季可恢复利用的水毁耕地全面复耕。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强调,本次水毁耕地恢复整治主要以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农民开展自救为主。自治区补助经费只对成灾面积集中连片80亩以上(严重破坏且农作物绝收)的耕地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200元。水毁耕地恢复整治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地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积极组织农民参与水毁耕地整治,加快受灾地区恢复生产。水毁农田恢复治理完成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国土、财政进行复核验收工作,确保救灾资金发挥效益,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要求,县级国土资源局应逐地块组织开展水毁耕地面积、损毁程度的调查工作,提出可行的水毁耕地恢复治理工作措施。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核查水毁耕地恢复整治有关基础数据,杜绝虚报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现象发生。主要灾毁区域要有照片或视频资料记载,确保各类基础材料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