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广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部署会在南宁召开。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铺开的要求,广西将于2013年9月至2016年1月,用两年半的时间,在14个市109个县(市、区)分三批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努力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实现青少年犯罪重要数据逐年下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延国指出,各级综治组织及预防专项组成员单位要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从建设平安广西的高度,更加深刻地认识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党政主导、各方(特别是家庭、学校、社区)尽责,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陈延国说,要以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为抓手,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建立并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汇总和动态监测机制,切实提高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建立健全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力量,积极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或流失;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力量,在案件侦查、起诉、庭审、判后回访、监所改造、释后跟踪等多个环节开展对青少年的教育转化;充分发挥社工和志愿者的力量,让他们进入学校引导帮扶后进学生,进入社区联系帮扶留守儿童和闲散青少年;充分发挥社会正面力量,让重点青少年群体感到社会中的主流力量仍在关心、关注他们。要夯实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基层基础,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加精细地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自治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共青团广西区委书记白松涛指出,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提高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针对性,要依靠专业力量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开展教育矫治;要凝聚正面力量对闲散青少年加强教育管理;要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加强救助保护;要整合党政资源和社会力量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关爱帮扶;要动员社会力量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关爱服务。
2010年至2012年,中央综治办、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等8家单位共同开展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先后确定23个试点城市,分别针对5类重点青少年群体不同试点方向开展试点。各地主动开展工作,共有28个省的257个城市也同步开展了省级试点工作。广西的南宁、梧州、北海、防城港、贵港、百色、河池、来宾和崇左等9个市开展了省级试点工作,各市围绕目标定位开展了大量有针对性、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