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延伸
市民对小区停车收费3大疑问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除一些小区仍有不按新规执行外,还有业主对小区的停车收费问题产生了疑问,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解答。
疑问1
哪些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产权?
住宅小区中除了建设单位拥有产权的停车位外,还有产权归属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但是仍有不少业主,对小区中,哪些车位是业主共有产权的车位不了解。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绿地、道路、非经营性车场车库等都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如需在小区公共场所和共用部位增设停车位并收费,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或者业主临时公约,并到物价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能收费。
疑问2
地下和室外停车位
是否应分开管理?
不少小区中,地下停车位和室外停车位是一并管理,并且收费标准也是按照地下停车标准收取,对于只把车停在室外的业主来说,这并不公平。
因此,有业主希望物业公司应该将停车位分开来管理,地下停车位发放一种卡,按照地下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室外停车位发放另一种卡,按照室外停车位收费的标准收费。
疑问3
有小区不执行停车收费标准
该怎么办?
记者走访的过程中,部分小区仍然没有按照《通知》的相关规定,收取业主停车位包月费。因此,不少业主称,有文件规定,但如果小区物业拒不执行限价的350元/月的地下停车位包月收费或是室外停车位收费与地下停车位一样,该怎么办?
南宁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遇到这样的情况,业主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但是最好要保留证据,比如说停车包月收费的收据或是发票。接到投诉后,物价部门会根据证据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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