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马山县纪委与马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活动,60余名党员干部到法院旁听被告人张应、黄志文受贿案的庭审,现场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至2013年期间,在协助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时任金钗镇乐江村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的被告人张应伙同时任金钗镇乐江村委副主任的被告人黄志文,以收取照相费、材料费、辛苦费、让危房改造户共享指标等名义,向危房改造户索取人民币共165250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当天的庭审对涉案证据进行了举证和质证,法庭将根据案件庭审等情况择日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党员干部们一致认为此次庭审活动程序规范有序、公开公正,看到违法犯罪就发生在身边,感触很深,震动极大,纷纷表示一定会从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廉洁自律,时刻保持警钟长鸣。
今年以来,马山法院与县纪委联合已开展“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三次,参加旁听人员达20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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