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底完成“县县通气”
据悉,广西县县通天然气工程重点建设天然气入桂主干管道、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地级市专供管道、县级支线管道、城市(区)管网、CNG(压缩天然气)母站、LNG储配库和LNG气化站等。
按照规划,到2014年年底,完成全区14个地级市管道天然气建设;到2015年年底,完成60个以上建制县天然气送达工程,实现80%以上建制县(市)覆盖;到2017年年底,全面完成县县通天然气工程。
今后,广西管道气源和LNG气源同步发展,坚持“宜管则管,宜罐则罐”,互为补充。支线管道与LNG气化站、CNG母站统筹布局、合理建设;对先期通过LNG气化站、CNG母站车载供气的县(市)城区,条件成熟后逐步安排建设支线管道供气。
强化问责推进“通气”工作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广西将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各市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与自治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实行重点项目月报制度、重大问题通报制度、问责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在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中严重失职的单位、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广西还多举措培育天然气消费市场。如:加快编制全区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确保城镇管网建设与上、中游天然气管道配套,同步建成和投产;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确定城市燃气特许经菅权设置,选择积极性高、行业业绩好、资金技术实力强的大型燃气企业参与城市管网建设。
此外,广西还将进一步强化环保政策,限制乃至禁止使用城市煤、油锅炉,加快淘汰小旧锅炉,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工业领域天然气替代煤炭、交通领域天然气替代燃油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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