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南宁市工信部门了解到,南宁市工业节能资金管理办法已出台,今后节能资金将重点扶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循环经济、绿色照明等项目,企业项目最高可获50万元扶持,节能资金的使用采取奖励和补助两种方式。
据了解,节能资金将重点扶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循环经济、资源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等项目,重点耗能企业其他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循环经济试点单位重大项目以及配套支持国家、自治区、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在节能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方面,不仅将支持包括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以及开展能源审计、监测、评估、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项目以及先进节能产品、设备的推广与应用项目以及配套支持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而且对宣传培训和能力建设项目也将给予支持,比如节能、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宣传培训、政策研究、交流合作、节能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等。
据悉,新的办法中,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将根据节能量按100元/吨标准煤奖励。企业节能项目最高可获50万元扶持。不过,如果节能效果特别显著的,奖励金额实行个别核定。其余补助项目,根据投资额或贷款额的一定比例(5%—10%)予以确定,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节能资金的使用采取奖励和补助两种方式。其中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一律采取奖励方式,奖励金额与实际节能量挂钩,对完成节能量目标的项目承担企业给予奖励;其他项目采取财政补助的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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