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实施5个月来,南宁精神病患者收治情况变化大
病人权益有保障药物疗效须告知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南宁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举行了相关宣传活动。南宁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在活动上透露,根据自治区卫生厅组织的调查,广西精神疾病总患病率约为25.08‰,据此估算,南宁市精神病患者约有16.5万人,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6.39万人,重性抑郁患者3.54万人。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精神卫生法》在避免出现“被精神病”现象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
患者权益:
病区里可以会客打电话
《精神卫生法》被看做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让病人像个人”,更加注重保障精神病人的权益。
新法实施5个月来,精神病区里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现在病区里都安装了公用电话,只要不是急性发作期的病人,都允许他们跟家人、朋友通话。”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许祖年介绍,以往是不允许病人把手机带进病房的,现在根据新法规定,病人的通讯、会客等权利都要满足。
不仅如此,给病人开的是什么药,采取哪种治疗,治疗有什么作用,这些信息现在都必须告知病人。“让你吃药就吃药,别管为什么”的情况不允许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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