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治病人:
重症患者住院罕有自愿
针对以往的一些“强制收治”、“被精神病”等事件,《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他们也可以随时要求出院。而这一“自愿原则”也引起很多争议。
许祖年说,5月1日至今,该院自愿住院的病人仅占病人总数的10%左右,而且几乎全是轻型病人,例如轻度抑郁、焦虑,社交障碍等,而重性精神病人自愿住院的几乎没有。
不少精神科医生认为,要让精神病人自己同意住院,有些不现实,可能导致有些需要住院的病人住不进来,留在社会上变成治安隐患。
许祖年说,在新法的规定下,目前只能这么办,精神障碍患者只有在发生“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情况下,才能采取非自愿住院治疗。对于那些既没伤己也没伤人的病人,住不住院只能由他们自己说了算。
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在自愿原则下,5月1日后,精神病专科医院不再出车接病人,这也给一些家庭带来了困扰。有的精神病人死活不愿去医院,因此是被家属绑着送来,或是一大群人押着送来医院的。
办理出院:
家属不接,医院不敢放人
扶绥县的一位重性精神病人在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已经半年了,医生评估,他已经达到出院标准。两个月来,医院多次打电话通知他的家属来接病人出院,可家属就是不来。院方很为难,家属不来接人,医院就不敢放人,“万一他出院后不回家怎么办?到时候家属问医院要人,那就麻烦了”。患者因此只能继续呆在医院里,有家不能回。
《精神卫生法》规定,对于重性精神病患者,本人没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由监护人为其办理出院手续。但是不少家属把病人送进医院就消失了,相当于甩包袱。5月1日以来,这样的情况已不止一例。
许祖年说,全国的精神病医院都遇到这样的尴尬,尽管法律规定,监护人不履行义务,医院可以起诉,但是走司法程序耗费的人力物力都不少,目前,很少有医院采取这种途径,“只能等待国家出台《精神卫生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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