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至27日是全国社会救助宣传周,期间,我区各市、县(市)同步开展以“阳光救助暖万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据介绍,今年我区已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和调整机制,各市、县(市)将每隔3年调整一次城乡低保标准。
“我家老公常年患病,全家收入不到2000元,能不能申请低保啊?”23日上午,记者在自治区民政厅设在南宁市江南区西园转盘旁的宣传点看到,不少群众前来咨询。市民蒙女士咨询民政工作人员,如何才能申请低保。民政工作人员了解了蒙女士的家庭状况后,告诉她她的家庭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的三项条件,不过如果家庭成员医疗费用开支比较大,由此成为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医疗救助等。
自治区社会救助局介绍,预计今年全年全区城乡低保资金将累计支出52亿元,比上年增加4亿元。
[ 小贴士 ] 哪些人可享受低保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申请人的户籍要在当地县(市、区),或者共同生活的户主、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要在当地县(市、区);
其次,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要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三,申请人的家庭财产状况要符合当地规定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没有人数、名额限定,民政部门采取“应保尽保”的方式,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享受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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