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南宁市物价局获悉,《南宁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资金补贴暂行办法》已正式发布实施。
《办法》规定,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经有关部门进行资质认定且验收合格的各平价点均可享受资金补贴。除了平价专营区在初建时按面积等级划分最高可一次性获得3.5万元的开办建设资金补贴、每辆平价直销车可获得15万元的一次性开办建设资金补贴外,各平价商店每季度还可获得日常运营资金补贴及执行政府价格临时调控价差全额补贴。
《办法》要求,平价商店承办企业对指定的蔬菜类平价商品必须以低于市场平均15%以上幅度的价格进行销售,对指定的粮、油、肉、蛋品种必须以低于市场平均5%以上幅度的价格进行销售;在市场价格处于异常波动时,企业依据先调控、后补贴的原则执行政府临时价格调控政策。《办法》还对平价商店的设立、运行和补贴资金监管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据悉,从去年12月以来,南宁市依托“利客隆、北京华联、南城百货、人人乐”4家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商业零售企业,以及“广西一周厨品餐饮有限公司”等菜篮子产供销龙头企业,承办建设了26家固定平价专营区和20辆菜篮子工程平价直销车。今年上半年全市各平价商店共销售平价蔬菜224.2万公斤,为市民减少开支约143.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