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林县澄泰乡的农民老李家挺热闹,几位法官的到访让他很是惊喜。当颤抖着双手接过法官送来的1万多元执行款时,他紧紧握住法官的手反复念叨:“谢谢法官……”
2006年1月8日下午,老李骑着单车赶往工地,行至该县大丰镇丰岭加油站时,一辆小货车逆向行驶撞上老李,老李倒地后被另一辆由李某驾驶的货车后轮碾压后腿,经鉴定为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覃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2007年6月,上林县人民法院判令肇事者覃某某赔偿老李医疗费等4.9万余元,李某赔偿3.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覃某某、李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官多次前往2名被执行人家中执行,发现2人均离家打工、长年不归,且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尽快执行该案,法官多次在节假日,牺牲休息时间在被执行人家附近蹲守,但每次都无功而返。直至2010年8月至2011年元月期间,通过查询存款划扣的方式,才陆陆续续将部分赔偿款支付给老李。而老李的生活则因这场车祸陷入了困境。面对身患残疾的老李,执行法官一边联系相关部门,想方设法帮其申请低保,一边继续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见证法官多次查找执行线索的过程,并及时把案件进展反馈给老李。
经过法官不懈努力,案件执行也逐渐柳暗花明。通过法官到外地走访被执行人覃某某的弟弟,帮助做通覃某某的思想工作后,老李的最后一笔1.05万元赔偿款终于执行到位。考虑到老李腿脚不便,法官便驱车把执行款送到老李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