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与广西城建集团举行项目对接会·广西年底前后将开行14对动车 包括南宁至桂林方向·中国-东盟深化金融合作共谋经济转型·中国-东盟渔业合作前景广阔·南宁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全面启用·南宁市朝阳商圈将更新改造 老朝阳变"白富美"·南宁市第十届民运会开幕——射弩踢毽球都好玩·南宁将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进行资金扶持·马山县开展企业档案业务知识讲座·青秀区举办2013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上林县:法官上门服务 传递司法温情·高新区召开企业上市暨“新三板”挂牌服务行·南广铁路广西段开始联调联试 管段总长115公里·台湾画家周澄作品展亮相邕城·"国考"培训班上演"招生大战" 万元"包过班"最火爆·全国城市机关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邕开幕
 
新社保规定将实施 入职30天单位须为职工申缴社保
时间: 2013-10-30 | 文章来源: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新的“社保”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入职30天内单位须为职工申缴社保

 

10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发布,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它是在2007年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并着重对“五项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入职30天内单位须申缴社保”、“用人单位未足额缴费可强制划拨”等多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使职工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此次《规定》在《社会保险法》实施的大背景下进行修订,与用人单位关系密切,将对现有经办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据介绍,《规定》主要在以下3个方面进行修订完善。

1 职工工作30日内须为其申办社保

《规定》明确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同时新增了社会保险申报事项,对单位的申报义务进一步明确细化。强调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规定》同时特别明确了“五项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意味着今后凡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五项社保必须同时缴纳。此举将避免用人单位少缴漏缴社保项目的现象。

2 未按时足额缴纳将被强制扣款

《暂行办法》规定,除补缴欠缴数额外逾期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缴费。《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处理,《规定》强调了对未按时足额缴费的用人单位可采取的强制措施。

《规定》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若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未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1   2   下一页  


 

 

 
中国--东盟博览会 更多
·中国—东盟博览会从“黄金十年”迈向“钻石十年”
·中国-东盟礼仪形象大使大赛总决赛即将打响
·中国―东盟博览会促多方合作共赢
·2012中国-东盟青年营:共铸友谊之柱 同顶发展蓝天
·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市跨越发展的助推器
·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成效回眸 品牌影响力提升
·中国-东盟油画展展示交流成果
·4个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落户广西
·广西与东盟职业教育合作日益深化 期待细化合作
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 更多
·“一声所爱”新星放歌大地飞歌 拿手民歌大放异彩
·南宁,在用民歌向世界表白
·2013年民歌节文艺演出简约不简单
·汪小敏夺得2013“一声所爱·大地飞歌”冠军
·香港天后郑秀文将亮相民歌节 粉丝关注升温
·林志颖将首次登上“大地飞歌”舞台
·“艳”“妆”以待 惊艳“大地飞歌”
·2012南宁民歌节开幕晚会门票开售 超过4万5千张门票
·《一声所爱》十强诞生 高晓松现场买断选手原创版权
节庆活动 更多
·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10月在南宁举行
·宋寿金彭永强书画作品展中国-东盟艺术馆开展
·园博会南宁各县区活动日内容丰富 展示原生态文化
·园博会各县区活动日精彩继续
·第三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南宁活动日启动
·首届东南亚植物花卉·水族造景展览会开幕
·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业展9月3日将正式开展
·今年“两会一节”南宁市区放假两天
·自治区、南宁市工商加强“两会一节”节前食品安全监管
版权所有 南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电话: 86-0771-5525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