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核方式
查阅相关救助材料。
(十一)完成艾滋病防治科技计划(课题)项目评估
1.工作内容
做好我县2013年艾滋病防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申报、评估工作。
2.工作职责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
配合部门:县卫生局。
县科技局做好我县2013年艾滋病防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申报、评估的准备。县卫生局积极督促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开展申报工作。
3.考核指标
完成我县2013年艾滋病防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申报、评估。
4.考核方式
查阅组织课题申报、评估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负责本乡镇本单位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牵头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制度,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逐项、逐条细化量化,明确责任,限时、保质完成各项指标。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督导与评估考核。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艾滋病防治工坚工程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11〕11号)的要求,县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县防艾办组织督查组(成员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绩效办、县监察局和县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评估,及时通报督查评估结果。各有关部门于每个季度首月10日前,按要求将本部门上个季度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至县防艾办,报送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县防艾办将情况汇总后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绩效办,并抄送各单位的责任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其切实落实部门职责。要把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项目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行政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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