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之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如何考,成绩是否纳入高考成绩一直是众多家长、学生关注的问题。记者从市招生考试院获悉,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区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功能、内容、方式、时间、成绩认定与运用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该《方案》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目前暂不与普通高考成绩直接挂钩。
据介绍,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区所有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并逐步向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过渡。具有广西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生和申请广西普通高中学历的社会考生,在修完规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后均可报考。
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实施的省级国家教育考试。相对会考而言,学业水平考试重点全面考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题目更通俗易懂、贴近生活,更注重考查考生活学活用现代科学知识去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一年两考,时间一般为12月21至24日(上学期)、6月14至17日(下学期)。考试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实行全区统一考试及阅卷。
同时,据了解,对于2011年以前(含2011年)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需要补考的考生,仍安排参加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2014年6月,除2011年入学的高三学生仍可进行一次高中毕业会考补考之外,我区将不再安排高中毕业会考。
《方案》规定,我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制,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D等为不及格。高中在校生只有满足了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各科考查成绩合格四个条件,才能按时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方案》明确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不仅是高中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还将记入毕业生档案,成为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参考依据。但目前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暂不与普通高考成绩直接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