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部门:政策实施前抢生仍属违规
中央决定启动“单独二胎”政策,广西将何时落实?昨日,柳州市计生委回应称,自治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出台政策,落实中央决定。
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国家卫计委表示,实施该政策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并不会改变现有的人口结构,不会带来大规模的人口激增。
柳州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自治区计生委正在做前期的调研准备工作,将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并依法组织实施,使自治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尽快享受到这一新政策。
该负责人说,此次“单独二胎”是对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据介绍,广西目前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于2012年3月23日,由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修订通过。其中,涉及再婚夫妻生育条件、超生处罚等热点问题,2012年6月1日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家公布了“单独二胎”政策,但我区的计划生育条例还未修改,现行条例仍具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单独二胎”政策出台前抢生,还会执行原来的处罚标准。
对此,柳州市计生部门建议,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夫妇,应当在自治区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修订《计生条例》或作出相关规定后,再根据各自家庭、年龄及健康等情况依法申请再生育,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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