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广西正式公布了非公有制强优企业培育计划。根据计划,未来4年,广西将集中优势资源培育100家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非公企业,形成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
据介绍,广西重点培育的100家非公优秀企业将分布在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到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的企业分别为40、20、3、2家以上,在国内同行业中主营业务收入名列前三名的非公有制企业10家以上;每家都拥有1个自治区级以上的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著名商标、老字号、专利产品);列入上市培育备案的后备企业60家以上。
为做好培育工作,广西将从资金、创新、税收、人才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例如:在用地方面,培育期内,对非公有制强优企业投资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用地节约集约的工业项目和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在人才方面,对非公有制强优企业引进的急需关键核心技术人才、领军型科技人才、高层次人才等高端人才,各级政府以特殊津贴等形式给予一定补助。培育期内,每年对非公有制强优企业人才培训的财政资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以加大对非公有制强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
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方面,列入培育计划企业参加政府主办的境外展览,给予不高于70%的展位补助(限4个标准展位/企业),同时给予2500元/人的参展人员补助(限2人/标准展位,同一企业补助人数不超过4人);参加政府组织的国内参展活动,给予不高于70%的展位补助(限4个标准展位/企业)。
另外,对列入培育计划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的特殊扶持政策;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领导定点联系非公有制强优企业制度;对非公有制强优企业自身经营事务外的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等所有涉政事务,全部纳入绿色窗口服务,实现集中一站式服务、限时快速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