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化发展环境,培植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沃土”
良好的发展环境,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第一吸引力、竞争力。非公有制经济是典型的“草根经济”,必须依靠阳光雨露才能成长为“参天大树”。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优化环境作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生命工程”,切实解决好反映强烈的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办事难、税费重“四难一重”瓶颈制约,使非公有制经济在生态良好、土壤肥沃、阳光充足、水分适宜中蓬勃发展。
努力营造服务到位、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真正把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部门要有敢于“自我革命”、“动自己奶酪”的勇气,舍得掏出“口袋里的权力”,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为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抓住我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机遇,对非公有制经济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支持民间资本无障碍进入,彻底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紧紧抓住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重大机遇,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市场环境。强化市场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负责、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全面监督、群众广泛参与”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管职能,齐抓共管、协调联动,规范整顿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等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健全完善创业者权益维护机制,及时解决创业者反映的各种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者行业禁入制度,让诚信者获利、失信者寸步难行。
努力营造严明规范、文明执法的法治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收费、执法扰民等问题,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下决心清理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狠刹吃拿卡要歪风,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真心实意地保护企业、服务客商、取信社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建设法治广西,增强创业者的安全感。
努力营造放心投资、安心创业的社会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表彰非公企业科学发展、守法经营、履行责任、创业带动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倡导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社会风尚,营造崇尚创造、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使“百姓创家业、企业创新业、能人创大业、干部创事业”成为全区上下的共识与行动。
加快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企业是主体,企业家是脊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家队伍建设,保护企业家、支持企业家、造就企业家,增强企业家的成就感、荣誉感和归属感,最大限度调动企业家的积极性创造性。着眼打造“百年老店”、建设“常青树”企业,大力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大规模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眼界宽、思路广、懂经营、会管理、善创新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也希望非公有制企业家们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志存高远、自强不息,苦练内功、提高素质,诚信守法、增强责任,树立艰苦的创业意识、敏锐的市场意识、强烈的开放意识,坚定勤劳致富的恒心、勇攀高峰的雄心、拼搏进取的决心,弘扬永不言败、敢为人先、攻坚克难的开拓精神,闯大市场、干大事业、求大发展,更好地做大做强企业,更好地回报社会、造福民众。
各位企业家、同志们,我们生逢盛世,赶上一个好时代、好机遇。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德,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动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在加快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每个企业、每个企业家都能共享和实现自己出彩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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