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非公企业“有搞头、有甜头、有奔头”
——《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亮点解读
民营经济如今已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和生力军。这是桂平市龙门陶瓷工业区企业生产车间一角。见习记者 黄克 通讯员 杨一帆摄
核心提示
让非公企业“有搞头、有甜头、有奔头”——12月17日,广西再向非公有制企业抛出大红包。
3大扶持政策、34个鼓励民间投资发展配套实施细则同时出台,共厚厚两大本,尺度之宽、扶持力度之大,让人眼前一亮。
作为后发展、欠发达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活力不足,是广西的一个短板。数字显示:2012年,全区私营企业户数仅占全国总量的2.1%、注册资金仅占全国的1.4%,只相当于湖南的1/2、云南的2/3,与江苏、广东等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全区只有1家企业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两家企业进入全国民营制造企业500强。
“哪里的非公有制经济活跃,哪里的经济就发达,哪里的群众就富裕。”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已明确提出:“要多植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之‘苗’,多育正在茁壮成长的产业之‘树’。到2017年,全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增加值达7000亿元以上,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达到30%以上。”
1 进一步清除准入障碍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对非公有制资本开放,不得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各厅委办局出台的34个实施细则中,已明确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推动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向非公有制资本全面放开,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在安排政府性资金时,对包括民间投资主体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2 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
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区绝大多数非公企业产权封闭单一,这是制约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内在原因。非公有制企业应破除家族式管理,努力在管理理念、股权结构、运作模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
为此,《意见》提出:广西非公有资本可以参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非公有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扶持帮助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 审批程序再简化
根据《意见》,今后广西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政府不再审批;在项目核准备案、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方面,简化审批手续;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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