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南宁市召开2013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对严重违规的医务人员,人社部门将解除其“医保服务医师资格”;由于存在服务协议执行不严等问题,市本级今年直接终止10家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定点医疗机构310家,其中市本级195家、六县115家;定点零售药店494家,其中市本级276家、六县218家。目前有超过170万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参加了南宁市城镇职工医保和南宁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7.28%。
今年市社保局及各县医保中心开展网上稽查、专项检查及夜查房等明查暗访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在定点医疗机构方面,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病历书写不规范,有些医嘱中的药品剂量及使用频次有涂改痕迹;部分医院在开展各种理疗、中医辅助治疗、手法治疗时,病历中缺少会诊记录、疗效分析等相关记录。同时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问题。今年在这方面,仅仅市本级就查实并拒付违规金额300多万元。
在定点零售药店方面,存在医保管理重视不够,服务协议执行不严等问题。个别定点零售药店还存在摆放日用百货、副食品、化妆品等违规行为。还有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药师长期不在岗,个别药店环境脏、乱、差严重。在这方面,市本级今年直接终止10家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
会议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做到要严格控制检查治疗费用,在确保诊疗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费用相对低廉的检查和治疗手段等“五要”。定点零售药店做到不得向参保群众销售假药、劣药;不得采用空划医保卡及其他手段套取医保个人账户基金或为其提供便利条件;不得摆放和销售日用百货、副食品、化妆用品等“五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