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南宁市商物流发展相关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凡经评审确认列入我市商物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需通过项目验收材料审核及实地查看验收两项“考试”,方有资格获得专项扶持资金。验收审批有两次机会,如果两次都δ能通过,该项目的资金扶持将被取消。
年逾3.7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近年来,我市呈现出现代商物流业招商“多地开花”的良好局面:南宁华润万象城正式对外营业,世界500强餐馆服务企业星巴克正式营业,美国亚马逊公司投资建设的电子商务运营中心项目在南宁经开区正式投入运营……为使这些企业在南宁找到“家”的感觉,使“南宁服务”更加深入人心,南宁市从2013年5月27日起正式实施《南宁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从2013年起,市财政年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不少于3.7亿元,用于支持现代商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业、会展业、服务外包业、电子商务业、旅游业、总部经济、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对外易和投资等产业及领域。服务业企业除减征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得税外,还将设立南宁市商强优企业奖等,对龙头服务企业进行奖励。
两次δ通过验收的取消资金扶持
资金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那这些专项扶持资金哪些项目才有资格“享用”?《通知》指出,凡经评审确认列入我市商物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均须按照流程进行验收。项目应在合同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一般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进行。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单λ向市商务局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λ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材料: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含环保、消防、劳动安全、档案、建筑工程质量等各单项验收报告);《资金拨付申请表》;项目验收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费用开支情况及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投资汇总表及设备清单;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记账凭证、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及费用支出汇总表(包括年月日、记账凭证号、摘要、金额),复印件需加盖单λ财务章;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项目法人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项目合法性资料(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房产证、房产租赁合同等);拨付申请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项目建设内容相关图片资料,并附文字说明;要求上报的其他材料。
《通知》明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或市发展改革委组织验收小组(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验收。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所约定的内容、确定的绩效目标和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为依据,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价。
项目δ能通过验收的,将责成项目单λ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可按程序再次申请验收。对于两次δ能通过验收的,取消对该项目的资金扶持。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在《资金拨付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市财政局据此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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