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局制定了《南宁市卫生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制度》),严格提出,未经批准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该《管理制度》的施行,有助于卫生部门更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介绍我市在卫生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举措、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制度,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为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在新闻发布中,有个重要角色,那就是新闻发言人。《管理制度》提出,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担任,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南宁卫生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联络员。
根据《管理制度》,新闻发布内容包括: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南宁市卫生局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全市卫生改革发展、卫生系统五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重要工作情况;需要以南宁市卫生局名义公布的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公布的重大事项。
《管理制度》要求,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重新办理登记审批手续。举办新闻发布会应坚持节俭的原则。不得向与会人员赠送各种形式的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严禁各种形式的有偿新闻。
按计划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经市卫生局主要领导审定,报市政府新闻办审批,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接受市政府新闻办的指导和监督。凡涉及重大问题和全局性敏感问题的对外宣传口径,新闻媒体采写的新闻稿件需报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由新闻发言人审核后方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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