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广西消委会有奖征集,消费者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参与
2014消费维权年主题征集活动已陆续在全国开展。昨日,广西消委会召开征集年主题暨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透露,广西征集时间从今日起至2月20日止。消费者可将年主题的内容,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广西消委会,如被采用有奖励。
据了解,中消协自1997年起每年推出消费年主题,17年来,通过年主题为主线引导消费。2014年的消费年主题征集工作已面向全国消费者展开,征集的最终结果将在今年3月15日晚由央视举办的“3·15”晚会上公布。广西消委会将负责广西地区2014年消费年主题的征集和汇总。
广西消委会秘书长叶桂明介绍说,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要求,本次征集的年主题要紧紧围绕消费领域的焦点问题,紧紧围绕消费者,体现服务大局,突出尊重民意,内容上要坚持先进性原则,体现先进文化和公序良俗,要符合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体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集中反映引起消费者普遍共鸣的消费领域的典型问题,要易于被广大消费者理解、传播和践行。
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对消费的理解和认识,确定自己提出的年主题内容,在2月20日前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年主题的内容发送给广西消委会。消费者还需对所提的年主题的背景、意义、必要性做出深刻解析,字数不少于600字。
广西消委会根据征集情况汇总上报中消协,由中消协最终确定消费年主题候选对象,并组织评选。对最终确定为2014年消费年主题的作品,中消协、广西消委会均给予一定的奖励。
当日,广西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律师志愿者、通信公司企业代表参与了座谈会。广西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提出,2014消费年主题落脚点可落在环保、节俭,响应大环境。律师志愿者则提出,网络消费与安全是现在的消费热点,可作为推荐的年主题。
参与方式
1.电子邮件:消费者可将主题发至广西消委会2014消费年主题征集活动电子邮箱(zxbgx315@vip.sina.com),电子邮件主题栏须注明“中消协‘年主题’征集”字样
2.发送传真:广西消委会传真电话0771—5533509;联系人:顾艳伟
相关链接
历年来消费维权年主题
2013年:“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2012年:“消费与安全”
2011年:“消费与民生”
2010年:“消费与服务”
2009年:“消费与发展”
2008年:“消费与责任”
2007年:“消费和谐”
2006年:“消费与环境”
2005年:“健康维权”
2004年:“诚信维权”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2年:“科学消费”
2001年:“绿色消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