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民政局传来好消息,南宁市预计在2014年建成165家农村幸福院,并逐步在全市农村推广,到2015年完成450个农村幸福院建设。据悉,目前首批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已全面启动。
近日,南宁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的通知》《南宁市实施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14年建成第一批165家农村幸福院。农村社区将通过整合现有的五保村、老年协会、闲置的校舍、厂房仓库、村委会办公场所等设施,设置老人厨房、饭堂、活动室、休息室、图书阅览室和健身康复室等,逐步建成农村幸福院,以满足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农村中的高龄独居、空巢、五保、优抚、特困老人生活照料、餐饮服务、文化娱乐、情感交流、精神慰藉等基本需求,帮助他们在农村社区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据了解,农村幸福院使用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不少于4间功能室,每个功能室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平方米。每个农村幸福院在坚持互帮互助的原则上,配备1名专职服务人员及数名兼职服务人员,同时积极发动党团员、爱心人士、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日常服务。
不同于现有的乡镇敬老院和五保村,农村幸福院是由村民委员会主办和管理,立足于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也能同时让农村非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南宁市首批165家农村幸福院分布在六县农村,目前正在进行选点调研。项目优先考虑当地经济条件较好、留守老人较多、照料需求大以及居住相对集中、有场所设施基础,当地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有积极性的建制村或自然村。农村幸福院将充分利用各种闲置设施,整合资源,改造利用建设,按照互帮互助、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实用性强、适合农村老年人的农村幸福院。
农村幸福院建成后,能否顺利运营是关键。幸福院建设资金筹措采取“集体筹一点、个人掏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每个项目3万元的基础上,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每个项目补助3万元。项目建成后,南宁市民政部门将在运营方面多下功夫,保证农村幸福院的正常运行,提高农村幸福院可持续发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