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已划定。昨日,记者从柳州招生考试院了解到,广西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也随之出台,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分3个录取批次,实行顺序志愿。
志愿填报
艺术类院校分3个批次进行录取,即:本科提前批、本科独立学院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顺序志愿,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时间:2014年6月中下旬。
填报以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院校志愿,考生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填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应取得相应院校校考合格证且校考成绩经相关院校向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否则,填报无效。
文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文科艺术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理科艺术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理科艺术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
投档规则
本科层次投档规则是,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广西招生考试院将该校校考成绩合格且有备案的第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放;除所列学校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文化成绩上线、校考成绩合格且有备案的第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放。
凡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5,如学校对投档比例另有要求,须书面向广西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广西艺术学院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风景园林专业,广西师范大学工业设计专业,广西财经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今年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录取时,在艺术统考或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2。
区外院校的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但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亦可划归普通类招生,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高职高专凡是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在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投档比例为1:1.2;凡是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文化成绩上线、校考成绩合格且有备案的志愿考生全部投出。
录取模式
对投出考生,原则上分3种录取模式:一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二按专业成绩(艺术统考或校考成绩)排序录取;三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形成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招生院校须将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招生章程》中。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在投出考生范围内择优录取,招生院校负责对已投出档案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广西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