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全饮食问题已成为人们日常最担忧、抱怨最多的事情之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递交的议案中,就有3件涉及食品安全地方立法问题。”1月15日,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人对记者说。
原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3件议案,即刘传洪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李品华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办法〉的议案》和卢保江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议案》,受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教科文卫委员会连续召开两次座谈会,邀请自治区食药监局、食安办、法制办、质监局、工商局等五部门参加,共同研究办理工作,并明确由自治区食药监局和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牵头开展专题调研。2013年9月初,自治区食药监局、自治区法制办就上述3件议案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刚完成组建,自治区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监管职能也正在进行整合。国务院目前已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预计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教科文卫委员会建议自治区政府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及时总结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待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结合广西实际,加快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性配套法规案,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