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8月1日国家出台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以来,良庆区国税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小型企业税收政策宣传到位,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一是充分利用本局信息宣传栏、企业Q群、在办税服务厅设咨询岗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
二是深入企业进行辅导让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相关优惠政策。
三是开展小微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对已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但未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逐户核查分析,属于纳税人申报错误造成产生税款入库的书面告知纳税人修改纳税申报表以及办理退税事宜,切实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据统计,所属期2013年8月至12月该局应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为7553户次,占全部小规模纳税企业8324户次的比例为90.74%,享受免征增值税税额为31.86万元,占小规模单位应纳增值税额总和405.33万元的比例为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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