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先生电动车未上牌上路行驶,交警对其进行教育,并处50元罚款。广西新闻网记者 刘斐 摄
20日,南宁市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拉开帷幕。广西新闻网记者走访友爱衡阳路口、北湖路西三里等地看到,交警对电动车未取得号牌上路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违反规定载人、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未上牌电动车不算少 被处罚原因各异
早上8时许,广西新闻网记者来到友爱衡阳路口,南宁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早已在路面执勤。早高峰前的交通路口,有不少骑着电动车出行的市民往来穿梭。
一大队民警截停了一位电动车未悬挂车牌的市民,并告知其电动车是违法行驶。电动车车主邓先生有些发愣,“我骑电动车怎么违法了,并没有闯红灯等行为。”在民警耐心解释2月10日之后,南宁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不得上路,邓先生说道:“自己一直在玉林做工,今年元宵节后才来到南宁,因而并不知道电动车上牌这回事。“尽管如此,邓先生还是依照规定缴纳了50元的罚金。
因为未给电动车上牌被处罚的市民不算少,但一些市民是因其他违法行为而被交警进行教育或处罚。在北湖路西三里路口,陈女士被民警拦了下来。自知原因的陈女士立即认错,“不好意思,我已经上牌了,但是没有钉。牌就放在后备箱。” 一大队交警对其进行教育后,予以放行。
在交警执法期间,记者在现场看到,被处罚的违法行为多以未上牌上路、闯红灯、逆行为主,但市民都比较配合交警的工作,因而在早高峰交通秩序并没有受到影响。
市民为整治行动点赞 交警:当日不会二次处罚
尽管是“车身一抖,50溜走”,但不少市民对交警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纷纷点赞。年轻的李先生因逆行被处罚50元,心里虽很不情愿,但还是肯定了这项专项行动,他表示,50块钱掉的心疼,但想想一个城市的交通秩序就是要从个人抓起。电动车在南宁数量那么多,确实是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抓一抓、管一管。他以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
针对市民担心重复被罚的顾虑,南宁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罗棋宾表示,不会出现二次处罚的现象。在被罚之后,交警都会开具罚单,当日向交警出示罚单可以免于二次被罚。但过了当天,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法规,未上牌的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
罗棋宾介绍,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查未上牌上路、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截止当天下午5时30分,南宁交警在42个执勤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3346起,其中无号牌2515起,闯红灯64起,逆行517次,不按规定载人16起,其他234起,暂扣车辆49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