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市本级2014年廉租住房保障申报工作将于2月25日开始申报。
据了解,今年申请市本级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需要同时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家庭成员具有贵港市三区的城镇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二是家庭成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家庭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三是属于低收入家庭户,即领取低保救济金家庭。四是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市本级廉租住房申报地点设在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人需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一审并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辖区建设局进行二审,对申请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市住房局对申请人进行综合审查,并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轮候,发放补贴或实物配租。
市住房局提醒,申报工作将于25日开始,4月30日截止。申请材料包括《贵港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住房状况证明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