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透露,今年,改革创新将贯穿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等各个环节,其中重点推进6个方面22项改革,触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等百姓关心的问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炜出席会议。
就业创业:年内新增7.5万人以上
今年我市要完成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为保任务顺利完成,我市将大力开展充分就业县区创建活动。同时深入实施“十校百企”行动计划、“青年创业计划”,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就业创业。
社会保障:建立城乡衔接互转制度
今年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市将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促进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顺畅转移;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保险同城化管理政策;启动开展南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
人才人事: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今年南宁将实施“北部湾人才计划”,开展全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认定和项目资助工作;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在人事制度方面,我市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竞争(竞聘)上岗工作;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对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开展分类分行业公开考试招聘。
权益保障: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今年,我市将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推动企事业单位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创新仲裁办案方式;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设立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全面完成县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年内实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中心)调解组织组建率达90%以上。
另外,在工资收入分配方面,我市将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推进市管三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实施“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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