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广西对农民整治耕地进行“以奖代补”,去年奖补资金达到5175万元,带动农民开展耕地整治30万亩。
为鼓励农民开展土地整治,2012年,广西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三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鼓励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工作的意见》、《自治区鼓励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的指导思想,以及工程奖补标准和申报审批程序等。此举极大地调动了广西农民开展耕地整治的积极性。2013年,仅崇左市江州区、龙州县、宁明县、天等县、扶绥县等,就自发整治耕地约14万亩,亩均投入从2500元降到1500元,项目平均提速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