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西乡塘区在中华路和广西民族大学分别设立会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向消费者、商家宣传和讲解新消法、《食品安全法》以及广西注册酱登记制度改革等知识,并向20家经营户代表发放电动自行车经营自律承诺书,加强对电动车销售的规范管理。
当天,中华路的梦驹道商业城被市工商局授予消费维权服务站站牌。刚领到自律承诺书的电动车品牌负责人张明扬告诉记者:“有了这个承诺书,可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也对我们商家进行约束,促使商家正规经营,严打质量来路不明的车辆。”
西乡塘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当天领到自律承诺书的商家,要求其在卖场进行公示,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城区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管理,统一制作名录并在卖场公示。同时,工商部门也会加强巡查,对没有进入名录的车辆,建议商家尽快申请上第二、第三批名录,并加强对电动车行业自律的培训。本月还将通过宣传咨询、专项整治、商品抽查等多种形式,推进“新消法新权益 新责任”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弘扬消费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