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就市直部门科长交流任职工作答记者问
任职重点在职能部门和窗口单位
开展市直部门科长交流任职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市直部门科长是干部队伍的中坚力量,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直接面对发展一线,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科长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如何,直接影响各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效率和质量,影响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民生大计。开展市直部门科长交流任职工作,是市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次具体实践,是多岗位锻炼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关心爱护干部、从严管理干部的需要,是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投资软环境的需要。
市直部门科长交流任职的主要范围和方式是什么?
答:此次市直部门科长交流任职是指市直部门正科长级干部,包括市直部门所属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科室正科长级干部,相当副处级、正科级事业单位的正科长级班子成员,编制职数由市直部门管理的城区、开发区分支机构的正科长级班子成员。交流任职方式有两种,一是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平职级交流任职,二是在本部门内部的平职级交流任职。
市直部门科长交流任职的主要对象有哪些?
答:交流任职重点是任职时间较长或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和项目发展、审批权限较多、风险较大的职能部门和窗口单位的科长。主要包括:(1)在资金拨付、项目审批、执纪执法等权限较大的关键岗位工作达一定年限的;(2)在同一单位担任科长年限较长的;(3)在同一单位担任科长达一定年限、且在同一单位工作时间较长的;(4)市委认为有必要交流的关键岗位。
确定跨部门交流任职人选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第一,各市直部门梳理符合交流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第二,市直部门科长交流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与各单位沟通明确交流任职初步方案,由各单位党组(党委)研究上报交流任职初步人选名单和接收跨部门交流任职的职位。第三,根据全市干部队伍实际、干部现实表现等,由市直部门科长交流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跨部门交流任职正式人选和职位。第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集中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开展市直部门科长交流任职工作有什么纪律要求?
答: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干部交流任职工作,不准借干部交流任职之机排挤干部或对干部进行打击报复。经组织决定交流任职的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单位报到,同时迁转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组织关系。按规定须提交交流任职干部人选而不提交的单位,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符合条件而不愿参加交流任职、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交流任职决定的科长,依照有关规定就地降职使用,属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按下一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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