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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案件:
1.桂林“09.20”侵犯著作权案。2011年9月20日,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在桂林市象山区某小区的盗版光盘非法经营点进行搜查,当场查获盗版光碟共计5952张,非法经营点老板陈某逃匿,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3年5月16日,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南宁“12.06”侵犯著作权案。2012年12月6日,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在南宁市祥宾路抓获设摊摆卖盗版光盘的甘某某,现场扣押涉嫌盗版光盘469种共计842张。经鉴定缴获的光盘均为盗版音像制品。2013年10月5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甘某某罚金人民币1万元。
3.贺州“02.01”侵犯著作权案。2013年2月1日,贺州市钟山县公安局在钟山县城一音像店内查获涉嫌盗版光碟共计3446张,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经鉴定,所收缴光碟中有3339张属盗版光碟。7月14日,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4.贺州“04.08”侵犯著作权案。2013年4月8日,贺州市钟山县公安局在该县回龙镇农贸市场抓获设摊摆卖盗版光盘的罗某某,现场扣押涉嫌盗版光盘2446张。经鉴定其中的2372张为盗版音像制品。7月 17日,钟山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仟元。
5.北海“04.18”贩卖盗版光盘案。2013年4月18日,北海市公安局在海城区富贵路查获一非法摆卖涉嫌淫秽、盗版光盘摊点,查缴涉嫌淫秽、盗版光盘4032张,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5月29日,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9月29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6.柳州市“06.20”侵犯著作权案。2013年6月20日,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区公安局联合柳州市新闻出版局在柳州市九头山路燎原菜市附近分别抓获设摊摆卖盗版光盘的蓝某某、姚某某和玉某,现场分别扣押盗版光盘3786张、3714张和3962张。12月24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蓝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姚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万元。判处玉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7.贵港“03.26”邪教类非法出版物案。2013年3月26日,自治区公安厅与贵港市公安局在贵港市港南区分别破获2处印刷邪教资料和刻录邪教光盘的“黑窝点”。查缴邪教书籍14万余份,光盘刻录机12台、刻录光盘5000多张。抓获涉嫌“全能神”邪教组织人员14人。该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和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列为2013年重点挂牌督办案件。目前,案件已移送法院审理。
8.百色“04.20”邪教类非法出版物案。2013年5月28日,百色市公安局对百色采薇印务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缴获邪教书籍约1万本、铝制PS模版46张、电脑打印机各3台,抓获曾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该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和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列为重点挂牌督办案件。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百色采薇印务有限公司《印刷经营许可证》。目前,案件已移送法院审理。
9.柳州“06.01”“六合彩”非法出版物案。2012年6月1日,柳州市对该市岩村路一带的非法销售“六合彩”资料地下市场进行整治,抓获犯罪嫌疑人10多名。因案情重大,该案被列为2012年全国和自治区“扫黄打非”办以及公检法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在2012年追究10名被告刑事责任的基础上,2013年6月4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陈某某、莫某、覃某、杨某、黄某最高8年最低3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4万至12万元不等的罚金。至此,“06.01”“六合彩”非法出版物案最后五名主犯依法被惩。
10.柳州“04.18”非法经营“六合彩”出版物案。2013年4月18日,柳州市公安、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对曾某、邓某经营的门面和仓库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六合彩”资料264种10822册。9月24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曾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处邓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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