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每人每年补助3万元
从2014年起,广西将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据悉,广西将用3年时间公开招聘约2000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聘期3年。其中,今年首次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600名。中职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每人每年补助3万元。想报名的老师须于5月30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据介绍,中职特岗教师实施范围主要是面向全区各县(市、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不含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优先考虑教师总体缺编、专业课教师紧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其中,学科岗位设置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只面向专业课。优先考虑对接“14+10”现代产业的相关专业课教师岗位。
值得一提的是,中职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聘期内,特岗教师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市、区)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工资待遇。实施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特岗教师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工资支出。如特岗教师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自治区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及其符合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培训等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自治区财政按年人均3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
同时,各地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为特岗教师及时办理录用手续,并按照公办教师的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管理,包括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等,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招聘条件
报名者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即可
(1)普通高校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及其他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一定教育教学或企业(行业)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人员,或者是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以上三类报名者应同时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