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在没有配套建设专用排烟道或是排烟道故障失修的商住楼下开设小餐饮店,不仅让附近居民饱受烟雾缭绕的困扰,而且投资者也可能吃到罚单。为了避免各餐饮服务业经营业主因盲目选址造成的经济损失,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公布了辖区不适宜开餐饮店的地段,希望投资者谨慎选址。
近年来,由于辖区内油烟污染的投诉有所增加,特别是以在没有配套建设专用排烟道的商住楼下开设小餐饮店投诉为主。例如金湖路51号金湖湾小区沿街商铺,从2006年开始,最多时该小区周边有十几家小餐饮店,油烟排入下水道或者就在招牌处排放,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青秀区环境保护局每年都对此区域进行整治,但往往是采取劝导处罚等各种方法处理后,铺面一转让,又有不明原由的投资人继续开办餐饮,污染依旧。对此,环保部门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类似问题在云景路东景花园沿街商铺、佛子岭路在水一方小区沿街商铺等多处也存在。
为了保护城市环境质量,避免投资者因盲目选址造成的经济损失,青秀区环境保护局草拟了《关于防治油烟污染谨慎选择餐饮服务业开办地点的公告》。公告内容为:《南宁市饮食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七条规定在居民住宅楼(不含单一产权的居民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至楼顶的商住楼,禁止新设产生油烟污染或者异味的饮食服务业项目。近期部分餐饮服务业经营业主选择在未设立专用烟道至楼顶的商住楼或居住住宅楼进行经营,导致油烟污染周边环境,引起群众强烈投诉,青秀区环境保护部门对造成油烟污染的餐饮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使用,公布不宜开办餐饮服务业地点名单(第一批)名单。
青秀区环保部门表示,希望以此能够对辖区各餐饮服务业经营业主今后的餐馆发展选址起到参考作用。对于前期已经在这些地段建成的餐馆,如果造成餐饮污染,严重影响到居民生活,环保部门还将继续进行治理与处罚。
第一批不宜开办餐饮服务业地点名单
1.云景路东景花园沿街商铺
2.佛子岭路在水一方小区沿街商铺
3.金湖路51号金湖湾小区沿街商铺
4.白云路娱人码头商业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