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南宁市青秀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经营户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和《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开办方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
两大管理办法合力监管农贸市场
据了解,此次《两个办法》同时公布实施,都适用于南宁市青秀区辖区农贸市场,且《两大办法》分别针对农贸市场经营户失信行为和农贸市场开办方失信行为而制定,也适用于不同对象。
其中,《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经营户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南宁市青秀区辖区农贸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开办方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在青秀区辖区范围内开办的、符合南宁市农贸市场一、二、三类市场标准的农贸市场。
据介绍,通过制定实施《两个办法》,主要是强化对市场失信行为的惩戒,强化对经营户的监管和对市场开办方落实义务的监督,实现农贸市场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剑指失信行为奖励惩戒都有变化
《两个办法》中还明确提出对失信行为的奖励和惩戒办法。其中,对农贸市场经营户,不同程度失信行为有不同的惩戒,包括经营秩序失信、食品安全失信、环境卫生失信、综合治理失信等四大类14种失信行为。其中惩戒办法包括扣分、停摊整顿、解除市场租赁合同、收回摊位使用权等。农贸市场开办方“市场制度、市场设施、市场秩序、市场卫生、市场综治”五大类共10种失信行为被列入惩戒范围。
《两大办法》在对经营户和市场开办方的奖励力度上,《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经营户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青秀区政府每年开展“诚信经营户”获得“诚信经营户”的由青秀区政府颁发“诚信经营户”牌匾并给与一定的奖励,同时,市场开办方对本市场内获得青秀区年度“诚信经营户”的给予奖励。
此外,《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开办方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青秀区政府每年开展“优秀诚信市场”评选活动,对被评为“优秀诚信市场“的农贸市场开办方,给予物质奖励,对获得“优秀诚信市场”前三名农贸市场开办方予以重奖。
针对《两个办法》建立配套措施
据了解,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南宁市青秀区先后3次召开辖区农贸市场开办方代表和经营户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并详细解读“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在其他省份取得的成功经验,并就《两个办法》的具体内容和规定多次征求意见和建议。
因此,随着《两个办法》的实施,“青秀区农贸市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也将同步实施,主要通过各个农贸市场安装实时监控大屏幕,在辖区工商所、城区各街道办、各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安装监控终端,实时传回农贸市场的实时情况,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惩戒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