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南宁市安监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出台了《南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下文简称《暂行规定》),是我区首个建立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体系的地级市。
当前,南宁市城市轨道、城市燃气管网等新兴产业和一批重大建设项目正陆续开工建设,项目大型化、设备复杂化,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概率和风险承受压力增大。5月20日,该市正式下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暂行规定》共分为29条,详细明确了南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范围、职责内容及相应责任,明确党委、政府及部门正职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监管职责,并对落实监管责任主体的措施作出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