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秀区把诚信建设作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突破口,通过强化信用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经营户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经营户办法》)和《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开办方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开办方办法》),通过“界定失信行为、实施扣分管理、加大惩戒力度、奖励守信行为”等措施,逐步形成了政府监督、开办方管理、经营户自律的良好体制机制,使市场环境更为整洁、市场秩序更为规范。
明确界定失信行为。《经营户办法》明确规定了市场经营户的四大类共14种失信行为,如“经营秩序失信”包括广告乱贴乱画、摊位乱摆乱卖等“五乱”行为。《开办方办法》确定了市场开办方“市场制度、市场设施、市场秩序、市场卫生、市场综治”五大类共10种失信行为,包括卫生环境较差、监管不严、违法经营现象严重等行为。对于失信行为,给予不同程度扣分。
实施扣分管理制度。对市场经营户失信惩戒的管理采用12分制,依据失信行为轻重程度扣1分至12分不等,直至扣完12分为止。对农贸市场开办方失信惩戒的管理采用百分制。年度扣分累加分值,作为失信惩戒的基本依据。
强化失信惩戒力度。《经营户办法》规定,被扣2分至5分的,曝光公示7天;被扣6分至11分的,曝光公示并停摊整顿7天;被扣12分的,曝光公示7天、解除市场租赁合同并收回摊位使用权,扣罚剩余诚信保证金。经营户失信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报送南宁市信用信息征集服务机构审定,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开办方办法》对市场开办方的失信行为也规定了类似的惩戒措施。
推行奖励激励措施。《经营户办法》规定,青秀区每年开展“诚信经营户”评选,对获得“诚信经营户”者给予一定奖励。《开办方办法》规定,青秀区每年开展“优秀诚信市场”评选活动。对被评为“优秀诚信市场”的农贸市场开办方,给予物质奖励。
完善视频监控保障。为确保两个“办法”有效实施,青秀区建立了农贸市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在各市场安装监控摄像头,实时传回市场实时情况,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目前,青秀区已在飞凤、华园、埌西、正佳、凤岭等8个市场全面推行视频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