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为提升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增加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透明度,增强主动接受业主监督的自觉性,积极营造诚信为本的物业服务运行环境,住房局将在全市物业管理小区推行物业服务“四公开一监督”制度。
“四公开一监督”的内容包括:公开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客服、保洁、保安、绿化、工程维修等主管人员的姓名和照片;公开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公开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公开报修、投诉电话;接受业主监督,市住房局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受理相关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能的事宜。
市住房局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原则上利用小区管理处(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小区主要出入口宣传橱窗、门栋单元楼道及电梯轿厢等显著位置现有的公示展板(栏),制作喷绘展板(或粘胶贴纸),于6月底前完成制作张挂工作。从6月底开始,各城区(开发区)住建局组织对所属辖区内所有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推行“四公开一监督”完成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并拍照取样存档,对在检查中完成落实不到位的小区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住房局拟于7月上旬对推行“四公开一监督”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