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申请近日获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审批通过。6月26日,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与广西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方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862亿元,成为广西首批获得此项贷款的县份之一。
宾阳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10个,总投资为12.7879亿元,第一批贷款4.394亿元已经到账。这次获批专项贷款,将极大缓解该县棚户区征拆安置、回建基础设施的资金压力。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宾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目前,该县已经启动城中村改造。其中,城东新区凤凰村和马一村改造项目、宝水江片区改造项目,已签署拆迁协议共119户,拆迁面积达33255平方米。其他改造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为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县委书记张先进、县长朱亚明亲自到国开行登门拜访。相关部门以“宾阳速度”将申报贷款相关材料在一周内完成。
据介绍,宾阳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定用款人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承担贷款使用和偿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