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南宁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市编委审议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调整,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纪检监察室人员配备,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职责,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据了解,在这次改革中,南宁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个数、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维持不变。
改革调整的具体情况是:
整合4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执法效能监督室(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办公室)。
增设三个内设机构:增设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重新组建两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派驻机构管理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组织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和干部选配工作,并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职责从原宣传教育室划归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
更名四个内设机构:案件管理室更名为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一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二室更名为第二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三室更名为第三纪检监察室。
撤销预防腐败室。案件审理室加挂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牌子;信访室不再加挂举报中心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