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新规7月1日起实施,飘窗开始计算面积,阳台不再只算一半面积
南宁楼市“送面积”时代面临终结
7月1日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新版《建筑工程计算面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落地实施。根据新《规范》,原有住宅建筑阳台、户外花池、户外结构楼板、飘窗等将计算建筑面积,这也意味着开发商通过“送面积”进行营销的时代面临终结。南宁房地产市场业内人士表示,在“送面积”行为中获益最大的实际上是开发商,购房者受惠有限。新规的实施将使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相关房源价格不会因此出现大的波动。
现状 1
买房“送面积”很普遍
近年来,南宁房地产市场上经常可以看到“一房变两房”、“阳台送一半面积”、“89平方米实得面积100平方米”等宣传语。实际上,由于此前“阳台只算一半面积”等规定,这些赠送面积一般都是开发商钻政策空子“偷来”的面积。
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南宁楼市在售项目中,一半以上的楼盘都有赠送面积,赠送比例一般为5%~10%,有的甚至达到30%。在“偷面积”招数中,较常见的是将阳台变成房间,实现“两房变三房”,或者“三房变四房”。在旧的规定中,阳台算一半面积,业主可将阳台当真正的阳台用,也可将其围闭起来做成一个书房或客房。一般而言,一个户型都会设计一个半封闭阳台,所“偷”的面积在5平方米左右。但不少开发商设计的阳台越来越多,如凤岭北一楼盘,其中一个户型虽然只是2房1厅,却设置了4个阳台,所“偷”面积在20平方米左右。
开发商“偷面积”常见的手法还有将飘窗位置直接落地,将房间的空间扩大,而这样的“飘窗”位置在旧规定中是不算面积的。此外,层高不超过2.2米的空间都不计算面积,这些均让开发商“大有文章可做”。
调查 2
“送面积”并非越多越好
“‘送面积’获利最大的是开发商,购房者实际获得的实惠有限。”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送面积”表面上是购房者以相对实惠的价格获得了更多的使用面积,但实际上开发商早已经把价格打进这些赠送的面积里,平均价格跟没有赠送面积的房源差不了多少,购房者并没有捡到“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这位业内人士坦言,开发商赠送面积其实还变相提高了小区的容积率。以一个容积率为3.0、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楼盘为例,如果按照常规设计,不“偷”面积,这栋楼可以设计20层。但如果通过打政策擦边球,每套房有可能“偷”出10个平方米的面积,假设有1000套房,就有可能“偷”出1万平方米的面积。这样,开发商在容积率不变的基础上,又可以多盖1到2层楼,能多卖上万平方米。
“这样一来,开发商成为了最大的受益方。而国家却有可能因此损失了税收,购房者为此牺牲了舒适度。”这位业内人士表示,购房者在享受开发商赠送面积的同时,可能要牺牲通风、采光等条件,并遭遇一些本可避免的麻烦。譬如,那些有大进深露台的户型,很有可能造成房间日照不足,降低居住舒适性。如果是一些奇偶层露台错开的户型,还会导致隐私性不强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大部分所谓的“赠送面积”,由于没有计算在规划报建的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内,并没有产权。一旦这部分“赠送面积”发生安全事故,业主很难通过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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