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加快推进用地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大力推进村庄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结余周转指标交易制度。加快推进旅游产业用地试点,把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政策扩展到全区20个特游名县。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指导各地用好土地“增减挂钩、只征不转、低丘缓坡、区位调整”政策,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及时用
(三十七)加大财政对投资支持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4〕21号)规定的时限要求拨付和下达资金。对原已安排的项目资金,因情况发生变化而无法实施、达不到预期效益或进度缓慢的,可进行调整安排。进一步清理各级各部门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优先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发挥好投资拉动我区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三十八)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承担组织落实的主体责任,把稳增长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牵头部门负总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善于总结政策成效,将有效措施坚持下去,做到长短结合、标本兼治。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稳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范围,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力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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