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好《规划》 推动“两个建成”目标实现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主任黄方方就《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获国家批复实施答记者问 问:2014年7月8日,国家批准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标志着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否意味着广西又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 答: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和关心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近几年来,先后为广西出台了几个重量级、国家级的规划和政策。2008年1月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是广西的第一个国家级规划。2009年12月,国家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和桂西资源富集区的“两区一带”区域发展布局;2013年7月,李克强总理在广西考察时指出,要把广西打造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新的战略支点,为广西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规划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是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行动,对促进东西部地区跨省区合作,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意义重大。《规划》的批复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区域发展整体布局、促进广东广西经济一体化、探索我国跨省区流域经济合作发展新模式的新部署,是国家支持广西“两区一带”区域发展布局的延续和提升,是加快建设新的战略支点的重大举措。《规划》明确了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的战略定位,即要建设成为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战略支撑带、东西部合作发展示范区、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这些战略定位要求,要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形成西南中南地区新的横向发展主轴,实现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后发展地区的有效对接,促进资源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这将极大地促进广西向先进生产力靠拢,对广西加快完善西江沿线基础设施、优化经济带产业布局、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等具有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为广西加大与粤港澳的对接与联系、扩大对东盟开放合作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我们深信,《规划》的批复实施将为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