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勘察刮伤车辆
车主在快速理赔点办理业务(资料照片)
工作人员在拍照取证(资料照片)
快速理赔站工作人员在勘察
从7月1日开始,南宁市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新规实施,新规对适用快处快赔的区域范围进行了扩大,而且不再限制适用快处快赔车损金额。新规实施一月有余成效如何?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7月份,南宁市快处快赔事故数量3156起,环比增长45%,效果显著。快处快赔新规给车主带来了方便,减轻了交通事故带来的交通拥堵状况。
在新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如微信快处快赔比例太低、大型车辆快处快赔有困难、有车主“赖账”等,交警部门正逐步改善这些状况。
1 新规有哪些成效?
快处快赔环比增长45%
6月份,广西保监局和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宣布,对《南宁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新规于7月1日开始实施。修订后南宁市事故快处适用区域从原来的4个城区扩大到全市六城区;适用事故快处机制车辆损失额度限制也发生变化,从单方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内,更改为不设损失限额。
快处快赔适用城区范围扩大,金额不再限制,使更多车主从中受益,新规实施后南宁市快处快赔数量猛增。交警支队提供数据显示,在新规实施前的6月份,全市快处快赔数量为2172起;新规实施后的7月份,全市快处快赔数量增加到3156起,环比增长了45%,效果十分明显。
“不限定适用快处快赔的损失金额,这条新规效果十分显著。”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教导员郑龙介绍,以前事故单方损失在5000元以内才适用快处快赔,很多车主无法确定事故中车辆的受损程度,不敢使用快处快赔机制。现在不限定金额后,车主无需担心车辆损失金额,使用快处快赔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提高。此外,邕宁区、良庆区纳入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区域,方便了这两个城区的车主。
新规实施后,南宁市轻微事故使用快处快赔机制的比例提高到70%以上。郑龙表示,车主快处快赔意识的提高,与媒体的广泛宣传也有很大的关系。
金额不设限快环更顺畅
快处快赔机制除了方便车主处理事故外,更重要的作用是减轻事故给交通带来的拥堵。记者从基层交警了解到,快处快赔新规实施后,适用快处快赔事故的车辆损失金额不再限制,快速环道成为受益最大的一条道路。
作为目前南宁市最重要的一条快速路,快速环道不但车辆很多,而且车速很快,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往往较大。在新规实施以前,很多发生在快速环道上的事故不适用快处快赔机制,事故处理时间长,经常造成交通拥堵。
新规实施后,快速环道发生的交通事故,只要不涉及人员伤亡的,绝大多数适用快处快赔机制。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林建强介绍,以前一些车损较大的交通事故,处理完往往需要半小时左右,造成快环大堵车。现在凡是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民警直接引导车辆停靠路边,处理完一起事故只需要5分钟左右,对交通造成的影响大大降低。
7月28日,快速环道厢竹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轿车与一辆丰田轿车在主车道发生碰撞,宝马车车头损坏严重,估计损失数万元。但事故没造成人员伤亡,车主双方报警后,民警引导车主拍照后立即撤到路边,不到5分钟快环交通就恢复正常。
2 还有哪些要改善?
通过微信处理比例太低
快处快赔机制新规实施后,交警支队重点推出微信快处快赔。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只要通过微信报案,并按相关程序发送事故信息即可进行快处快赔。但微信快处快赔功能推出以来,使用该功能的车主却很少,7月份只有几十起事故通过微信实现快处快赔。
“通过微信快处快赔很有优势,我们提倡车主使用这一方式。”郑龙介绍,微信快处快赔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对车主拍照的指导。在一些快处快赔案例中,车主拍照的角度太窄,无法通过照片判定事故责任,双方对事故又各执一词,给事故责任认定带来困难。如果通过微信快处快赔,后台民警对照片进行审核后,如果发现照片不合格,可以快速指导车主重新拍照,以方便判定事故责任。
很多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想到报警,但随后却没想到通过微信快处快赔,而是不停地给亲朋好友打电话。郑龙认为,这完全没有必要,事故发生后,用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处理事故即可。
通过微信实现快处快赔,车主只需关注“南宁交警”微信号,点击下方的“事故快处”功能即可实现。一旦发生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向“南宁交警”微信号发送地理位置、手机号码、事故现场照片,管理人员审核后,会通过微信向车主发送事故编号、密码及附近3个快赔点位置,即可实现快处快赔。
大型车辆快处快赔不便
在快处快赔机制实施过程中,大型货车的快处快赔遇到难题:没有通行证的货车不允许进入快环以内,即使在快环也是限时通行,而大多数快赔点在快环以内,大货车无法进入快赔点理赔。而且一些快赔点场地有限,大货车无法驶入,给大货车快处快赔带来不便。对此,交警部门给大型货车“开小灶”,大货车发生事故后,不便到快赔点理赔的,可以先按照快处快赔流程报警、拍照、互查身份信息等。完成这些步骤后,尽快把车辆移到路边,以免影响交通,等待快赔人员前来处理,也可以到快环以外的理赔点处理。
公交车快处快赔也遇到不小的难题。公交公司对公交车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公交车司机不得随意更改运行线路。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公交车司机不能随意把车开到快赔点进行理赔,给公交车快处快赔带来了不便。
近日,针对这一问题,交警支队组织人员,到南宁市几家公交公司进行协商,希望公交公司能以全市交通畅通大局为重,制定符合快处快赔机制的事故处理机制。
“老赖”将受严厉处罚
在个别快处快赔案例中,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完成快处快赔流程后,双方协商在某一时间到快赔点理赔。但到了约定时间,其中一方却没有按约定出现,使该事故快处快赔流程无法走完,受害一方无法拿到赔偿。
据郑龙介绍,这样的案例虽然不多,100例中仅有一两例,但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对快处快赔机制也是一种伤害。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由民警出面协调,要求双方共同到快赔点理赔。如果其中一方仍然无理由拒绝配合,民警将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对拒绝配合一方以交通肇事逃逸论处。
在有的快处快赔案例中,当事双方到快处快赔点处理后,其中一方却不愿意在相关处理认定书上签字,导致受害一方无法从保险公司拿到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交警部门不能以交通肇事逃逸处理,也没有其他强制措施,只能通过沟通协调处理。协调无果时,受害方只能到法院起诉,但这种做法费时费力。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有基层民警建议,如果有一方不愿意配合处理的,在事故责任明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在当事人不签字的情况下先行赔付。对于这种“老赖”,应该提高他们“耍赖”的成本,保险公司可以把当事人列入黑名单,在下一年度缴交强险时,提高保费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