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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解读: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陈一平介绍说,广西2038万城镇常住人口中,有1011万人没有城镇户籍,农民工“半市民化”现象突出,游离于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之外。
陈一平说,目前我区“户籍城镇化”政策的开放程度和格局是:“居民户口”取代了城乡分割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在县以下城镇(含县城),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职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均可申请落户城镇。据统计,近3年已有31万名农业转移人口办理了进城落户手续;154万流动人口申领了《居住证》。
根据《规划》,今后广西将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长期进城就业、新生代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合理放开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5个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落户限制。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为落户条件的城市,最高年限不得超过5年,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100万的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其他中心城市、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取消落户门槛,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实行居住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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