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管理,横县对604名区、市、县、乡(镇)四级选派的“美丽横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实行“星级管理”制度,通过由群众“评星”、动态“管星”、奖惩“用星”,激发驻村工作队员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
话语权交给群众,实行民主“评星”。将评定驻村工作队员实绩的话语权交给群众,由乡镇负责组织辖区村(社区)对驻村工作队员进行现场打分,参加“评星”的人员为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代表、经联社主任代表、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和群众代表等。评分项目分为基础分(100分)和贡献分(20分)两项,激励驻村工作队员完成“规定动作”,又创新开展“自选动作”。根据工作队员评定结果按分定级,评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共五个等次。
强化监督管理,科学动态“管星”。实行一季度一考评,一季度一评星的制度,对驻村工作队员实行星级动态管理,每个季度实行民主考评,由乡镇根据日常管理及队员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评星定级。对于当季度评为二星以下的驻村工作队员,由县委组织部、所在乡镇单位主要领导、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对工作队员分别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注重结果运用,奖惩兼顾“用星”。根据驻村工作队员年度获星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奖惩配套措施。其中对每个季度都获得为五星的驻村工作队员,作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并纳入全县后备干部库进行培养、提拔使用。对于年度连续两次考评等次定为一星的驻村工作队员,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并对工作队员、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