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查的有关精神,邕宁区教育局组织督导室、计财股、业务股等股室的相关人员及邕宁区督学对全区144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逐校摸清底数、造册登记、建立督查台帐,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现就邕宁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巩固提升教育成果,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邕宁区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全邕宁区实现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2017年底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校际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全邕宁区农村教学点的教学基本条件和生活基本条件达到国家和省的标准要求。
二、整改措施
(一)根据《关于做好全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学生用床配备方案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邕宁区结合实际,对没有宿舍的学校暂停安排学生用床,优先安排已有宿舍又紧缺用床的农村完小,对计划表配备给邕宁区的667套学生用床作了适当的调整。8月30日前这批学生用床将配送到邕宁区未达到学生一人一个床位的农村寄宿完小,届时邕宁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学生将达到一人一个床位。
(二)为保护饮用水不达标学校的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荫芽状态中,加强对使用自供水的学校水质进行监控和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学校,经过消毒达到饮用水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改扩建、新建使食堂建筑面积达标。
1.对于未建有食堂的3所学校,我局将纳入2015年教育基建项目建设计划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立即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待项目计划下达后开工建设,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交付使用后,届时能够解决3所学校无食堂和建筑面积未达标的问题。
2.对于建有食堂但建筑面积未达标的8所学校,我局计划利用两年时间(2014-2015年)进行改、扩建。2014年先安排2所学校食堂实施改、扩建,剩余6所则安排到2015年实施,确保邕宁区寄宿学校食堂建筑面积全面达标。
3.多方筹措资金,确保食堂建筑面积达标整改落实到位。3个新建食堂和部分改扩建项目争取上级财政拨款和邕宁区配套资金的方式进行筹措建设资金,未能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的改扩建项目列入邕宁区2015年教育部门预算中。通过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学校食堂建设的投入,实现邕宁区学校食堂建筑面积达标的目标任务。
(四)全面实施学校厕所建设,确保基本全覆盖。我局计划利用两年时间(2014-2015年)通过新建、改、扩建的方式增加厕所蹲位,以满足学校师生需要。其中计划在2014年秋季学期实施68所,在2015年春季学期实施20所。2014年实施厕所建设项目资金计划从2014年教育部门预算中调剂,其余项目资金则列入邕宁区2015年教育部门预算中。建成后解决邕宁区88所学校未建厕所或厕所面积较小、蹲位少的问题,确保基本全覆盖,使邕宁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厕所蹲位达到《农村中小学建设标准》中规定的师生厕所使用坑位数。
(五)继续加大学校校舍破损门窗维修改造的力度。对完小、教学点维修加固、更换所有门窗、重新粉刷装修,要求学校在2014年8月30日前整改完毕,以确保师生的安全。
(六)通过争取邕宁区公路、交通、交警等部门的支持,尽快开展学校交通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善相关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的设备设施,设置学校标志牌、斑马线、减速带。同时各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校外有河流和鱼塘的学校要加强防洪、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消除校园和学生上下学安全隐患,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教育局安稳办每月进行排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七)邕宁区农村教师享受生活补助的范围应扩大到各乡镇完小,使更多的乡村教师受益。邕宁区教育局会同邕宁区财政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邕宁区人民政府审批。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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